医疗器械的分类界定:
大多数的医疗器械基本都可以在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中找到,而少部分医疗器械由于结构组成创新,预期用途新颖,无法在《医疗器械分类目录》找到。
此类产品的注册可依据2个原则:
一个是按照高风险的3类产品进行申报注册,我国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分类规则在审评过程中进行划分,如果是划分为二类,转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评审批,如果是划分为一类,转至试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。
二个是可先申请分类界定,确定类别后再进行注册申报。
我国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。如下:
一类是风险程度低,实行常规管理可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。
如:外科用手术器械(刀、剪、钳、镊、钩)、刮痧板、医用X光胶片、手术衣、手术帽、检查手套、纱布绷带、引流袋等。
二类是具有中度风险,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。
如:医用缝合针、血压计、体温计、心电图机、脑电图机、显微镜、针灸针、生化分析系统、助听器、超声消毒设备、不可吸收缝合线、避孕套等。
三类是具有较高风险、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、有效的医疗器械。
如:植入式心脏起搏器、角膜接触镜、人工晶体、超声肿瘤聚焦刀、血液透析装置、植入器材、血管支架、综合麻醉机、齿科植入材料、医用可吸收缝合线、血管内导管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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