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适应征】
开放性损伤:伤后6-8h以内的;伤口污染较轻,不超过伤后12h的,头面部伤后24h内可行清创术。
【禁忌证】
化脓感染伤口不宜缝合。
【会诊指征】
合并颅脑、胸、腹有严重损伤;深部贯通伤者;四肢开放性骨折者;合并有肌腱断裂、重要血管、神经损伤者;
【准备工作】
器械准备:消毒钳、持针器、镊子(有齿及无齿镊)、缝合线、剪刀、引流条或橡皮膜、外用生理盐水、纱布、棉垫、绷带、胶布、75%乙醇等。2.手术者洗手,戴手套。
【操作方法】
1.清创换药包清洗去污: ①用无菌纱布覆盖伤口;②剪去毛发,除去伤口周围的污垢油腻(用肥皂水、松节油),用外用生理盐水清洗创口周围皮肤。
2.伤口的处理: ①常规麻醉后,消毒伤口周围的皮肤,取掉覆盖伤口的纱布,铺无菌巾。换手套,穿无菌手术衣;②检查伤口,清除血凝块和异物;③切除失去活力的组织;④必要时可扩大伤口,以便处理深部创伤组织;⑤伤口内彻底止血; ⑥再次用无菌生理盐水和双氧水反复冲洗伤口。
3.缝合伤口: ①更换手术单、器械和手术者手套;②按组织层次缝合创缘;注意进针、出针、缝线走形、缝合深度、缝合张力适当、针距边距适当等。(根据不同的组织情况决定针距1cm、边距0.5cm的大小,并做到均匀一致)③污染严重或留有死腔时应置引流物或延期缝合皮肤。
4.伤口覆盖无菌纱布或棉垫,以胶布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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